广体党[2004]34号
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和全国高校第十二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当代大学生培养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拥护者,建立起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需要。吸收优秀青年大学生入党,有利于提高党在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教育引导学生党员和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现党的纲领和各项任务努力奋斗。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可靠的接班人;着眼于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着眼于把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广州体育学院进一步推进到更新、更高、更好的发展阶段。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以积极的态度抓好在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的工作。
目标和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努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时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入党,力争到2005年,使在校学生党员达到:研究生35%,本科生13%以上;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新格局,实现高年级党支部建在班级的目标。
二、加大发展工作力度,保证发展工作质量
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积极慎重,保证质量,加快发展”的指导方针,在发展过程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正确把握质量与数量,培养与发展,思想入党与组织入党的关系。坚持培养是第一位,防止重发展轻培养;坚持思想入党是组织入党的前提条件,防止重组织入党轻思想入党。
(一)加强教育,提高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对广大学生的早期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教育,对发展对象的提高教育和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的“四级教育”体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培养,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拓宽选人视野,扩大培养范围。既要注意对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的培养,也要加强对专心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教育、引导,把更多优秀的人才纳入培养范围。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及时掌握学生的入党愿望和要求,及时将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学生推荐、选送到党校学习和培训,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担负一定的学生工作和群团工作,使其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长和成熟起来。
实施“双向培养”为载体,加强对优秀学生和学生党员的培养力度。各单位要扩大“双向培养”实施的范围,要在学生中广泛发展“双向培养”工作,即把思想素质好、学业成绩拔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培养成党员,把学生党员培养成政治表现好、学习拔尖、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优秀学生。对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注意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作用;对本专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充分利用学校关工委、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作培养人,采取“一帮一”或“一帮二”的形式,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不断地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调查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克服“坐等上门”的思想,对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入党愿望的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为在低年级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三)坚持标准,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做到有培养计划、有工作步骤、有发展进度、有数量和质量要求,实现发展学生党员数量有较大增加。要严把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关,审批关和转正关。坚持党校培训、入党公示、组织预审等程序,增强考察结论的真实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形成正确的选人导向。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预备党员转正前,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加强民主监督,对群众意见大,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犯有严重错误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使党员发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党员发展弄虚做假的现象。
(四)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各级党组织必经加强以党的理想、信念、法制、道德和纪律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党性教育,充分发挥预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国内外形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他们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持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同时要充分利用学院的宣传舆论阵地,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教育学生预备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锤炼,努力实践党员标准,带头刻苦学习,用自身模范作用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各党支部每半年需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使他们在“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中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学院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组织部门与学生工作部门联合布置和督促检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切实把普通高校学生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制度体系。建立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我院各级党组织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认真落实入党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制度,改进共青团“推优”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坚持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制度,完善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入党材料归档制度等,努力使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发展学生党员提到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每学期要有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门检查;要指导、支持和帮助各党支部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环境和氛围,使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