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86号)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我院认真贯彻《办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学院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基建项目、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通过校园网主页、学院政务公开网站、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基本实现了包括招聘启事、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通知等干部聘任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
2、通过校园网主页、人事处部门网站等及时公布或更新人事动态信息,实现了人员招聘,职工进修与资格认证、岗位聘用及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福利政策调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聘任、各类人才的选拔和引进等多方面的信息公开。
3、学生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部进一步对招生网站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建设,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了广大考生的信息需求,接受了社会的监督。
4、科研部门整合资源,建立了有效的科研管理系统,及时公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及个人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方便教职工查阅和监督。
5、除涉密项目外,学校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需求信息、进程与结果,均在校园网上公布,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6、在制定《广州体育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过程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专题研讨会和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制定重要文件和报告的必经程序。
(二)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
在继续加强以原有网站、会议、文件、校报、橱窗等形式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学院进一步构筑网络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主要体现在:
1、进一步完善充实学院校务公开网和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2、正在建立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将实现网络化政务管理、教学教务电子平台化管理、数据统计电子信息化、公文收发无纸化作为学院信息化改革的方向。
(三)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在认真总结校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学院办公室归口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事务;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监察处负责监察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学院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举措,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学院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与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深入交流,围绕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分部门进行会商研讨,切实推进和逐步完善学院各个层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学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网、各职能部门网站等网络形式;
(2)校报、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
(4)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
(5)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干部教师大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通过上述渠道,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领导班子任期工作思路、学年度重点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关系全院改革发展全局、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普遍关系的重大事项。
2、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
按照《办法》要求,我院通过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学生事务管理、教务教学管理、招生就业、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科研、财务管理、学院概况及制度规划、党群工作、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其中,师生员工最为关注的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院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把招生网站打造成为融招生宣传、查询、咨询于一体的主阵地和主窗口,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和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章程均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并在学院招办网站和相关报刊、网络予以公布。
招生计划: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院每年招生计划经报送教育厅审核审批后,由教育厅向各省级招办转发,各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省招办网站及报刊等方式向考生公布,同时通过学院招办网站公布各省份专业的招生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都是在测试合格后报送教育厅,由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公示,我院对通过平台公示且无异议的考生才予以录取,并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录取分数、招生咨询:关于每年录取分数、咨询办法等,都通过学院的招办网站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录取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渠道、违规查处:在各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招办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纪委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学年度内,学院未发现有违规招生情况发生,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材料。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财务处在校务公开网站公开了经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批复的我院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收入决算表;2015年支出决算表;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积极开辟多种渠道进行教育收费项目公示,公示方式包括:在录取通知书邮件里发放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纸质通知;积极拓展网络渠道,公开了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收费标准,并在开学初将学杂费收费标准在财务处宣传栏和学院宣传栏张贴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年度内,我院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设计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在“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和要求。同时,不定期组织全院师生员工代表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和评议。广大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不良反映。
(五)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院教学、管理、生活等各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学院特别制定了学院领导班子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一位院领导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批评和建议。
学年度内,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虽然我院积极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有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实施态度不够坚决;二是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要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为此,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出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面向全院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建立查询体系。同时,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四)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的契机,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教代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设立专门邮箱听取意见,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广州体育学院
2016年11月25日